香港公司成立处申明 影子公司将受到处罚
近年来市场越来越多假冒名牌产品的商家,为了整顿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成立处申明,对于这些“影子公司”将给予处罚。
何谓影子公司?影子公司就是对其生产的产品以近似某些知名商家的名称及商标在香港进行注册。然后再将其产品名称及生产地址标示香港字样,以期骗消费者。实际上,生产及销售均都不在香港。
针对这一现象,香港公司成立处已发布相关通知。通知中称,为解决这类现象,公司成立处处长已经并且还会继续采取部分行动和措施:
一、凡有以下情况,注册处将发出更改名称指示:
1. 如公司名称与已载入或者应载入公司成立处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
2. 公司名称与已成立香港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份相似;
3. 香港法院发出命令禁止公司使用其名称或名称某部分的。
二、公司成立处还申明,若公司没有依照处长的指示更改名称的,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 公司成立处会向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检控行动;
2. 注册处将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以公司的注册编号取代公司名称;
3. 把公司名称列入公司成立处网站,公开其身分,以提高其它公众的警惕;
4. 若公司成立处有合理理由相信此公司并非是在营业或运作中的,将根据《公司条例》的第291条将公司名称自登记册中剔除。
5. 注册处会将每周新成立香港公司的名单于公司成立处网站上公布,方便商标及商号的持有人参考。
三、注册处还特别强调会与内地执法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香港注册处除了后续会在香港公司成立证书上加入警告声明外,还会在适当的情况下向内地有关部门发出正式的通知,以说明公司名称在香港注册后并不赋予其它商标或商号的任何使用权及拥有权。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友情提醒,若在收到公司成立处发出的更改名称通知书后不予理睬的,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若持续失责,则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