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公司海外利得
  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税收永远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所以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豁免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海外利得申请的相关政策。

申请海外利得的好处:
  利润来源非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依据来源地征税原则申请海外利得后,可以合法得到税务局豁免企业利得税,给到企业的税务成本最小化,而且在核数师报告的损益表中同时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运作国际项目获得合作伙伴新人还是在银行方面获得融资借贷级信用额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海外利得的条件:
  香港的来源地征税是要有原则的,而且是要通过申请的,贸易的来源地是否来源于香港,一句话,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这项原则本身非常清晰明确,但在实际应用上,有时可能会引起争议。
因为整个判定是根据业务的整体来看,以全部事实来研究,分析的,不是单看一个要素,这里提供的只有一个一般原则参考,具体行业如地产,股票等则适用属地原则不在范围内:

一般原则
1)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订立,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
2)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所得利润不须在港课税。
3)如购买合约或售卖合约其中一项在香港订立,则初步的假设是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但必须考虑全部事实,以确定利润的来源地。
4)如销售的对象是香港顾客,有关的售卖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订立。
5)如有关人士不须离开香港,而是在香港透过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互联网,订立买卖合约,则有关合约会视作在香港订立。
从贸易所赚取的利润只可划为须全数在港课税或完全不须在港课税,分摊计算有关利润并不适用。

海外利得申请的资料准备:
  首先要准备的是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告之税务局你的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包含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a.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哪里
b.客户(买家、卖家)是否是香港企业
c.合同是否在香港签订
d.货运是否有经过香港报关
e.收付款的结算方式

        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等贸易操作中产生的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的申请下来。

  最后海外利得在申请时,在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需要作出广泛考虑。正确的方法是研究全部事实。换言之,我们须考虑一切有关事实,而并非单单考虑某一个要素,你具体提出申请前,建议你征询我公司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