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根据《商标条例》声称优先权,但由于申请的不足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4-20
虽然已根据《商标条例》声称优先权,但由于申请的不足之处而延迟了申请日,导致超过了六个月的优先权期,这时是否会丧失优先权?
问:虽然已根据《商标条例》声称优先权,但由于申请的不足之处而延迟了申请日,导致超过了六个月的优先权期,这时是否会丧失优先权?
答:如给予的申请日是在申请公约优先权的六个月后,则丧失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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